出国、升学与就业
(19)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吗?
准备报考研究生或有意向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,可以联系用人单位,但应将有关事宜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告知用人单位,协商一致后,方可签订就业协议,并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予以书面注明,否则,毕业生因录取为研究生或出国留学而发生违约行为的,由其本人承担违约责任。
(20)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可以就业吗?
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,在保留资格期间,需同其他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一样参加就业。
(21)已被免试推荐读研的本科毕业生如果想改为就业,该怎么办?
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(含免试推荐和考取),因已经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,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方案。录取后提出不再读研、要求参加就业者,学校对其按违约处理,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,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。
已经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如要求重新就业,其处理办法与上述已录取为研究生的相同。
(23)毕业生出国(出境)就业,该如何处理户档关系?
毕业生出国(出境)就业,如境外单位委托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,在毕业生与该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后,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派遣到该人才服务机构;如无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,毕业生需向学工老师表明,按照“灵活就业”办理将户口、档案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。
(24)出国留学或做博士后,户口档案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派遣回生源地有什么区别?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专业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的机构之一,只接收出国留学成行人员档案和户口,优点是比较专业,在国外留学期间所需证明及回国后一些手续的办理比较规范。如果毕业时不能确定出国能否成行,户口档案只能申请派回生源地,派回生源地的优点是离家近,利用户口档案比较方便,缺点是有些地方档案管理不规范。
毕业研究生出国(出境)做博士后,属于出国工作范围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给保存档案,不给保存户口,同时,所有到港、澳、台地区就读的学生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均按照只保存档案,不给保存户口的方式管理,所以建议所有上述情况的毕业生将户档转回生源地,避免户档分离,给将来回国就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